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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2-2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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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于2019年2月12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2019年2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72841951@qq.com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88883629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