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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2-1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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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积极回应市民群众提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金华市物业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7284195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88883629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