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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兰溪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1-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11-01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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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邮编:321102。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743185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
联系人:钟定建 联系电话:13858989111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