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经中共兰溪市委批准,中共兰溪市纪委、兰溪市监委对兰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鲍桂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鲍桂林
违反政治纪律,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转移涉案物品,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巨额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鲍桂林身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兰溪市委批准,中共兰溪市纪委、兰溪市监委决定给予鲍桂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鲍桂林违纪所得;将鲍桂林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鲍桂林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自己因为理想信念衰退,党性修养弱化,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浅薄,最终走上了不归路,成了阶下囚。难以面对组织40多年来的教育培养,难以面对市委委以的重任,难以面对全市4万多残疾人,难以面对单位同事,难以面对亲属。感悟到只有相信组织,接受组织处理,知错就改,真心向党忏悔,才是唯一的出路。决心脚踏实地,老实改造,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同事朋友,教育年轻干部。
鲍桂林简历
鲍桂林,男,汉族,浙江兰溪人,1960年3月出生,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78.02-1982.07 部队服役
1982.07-1989.11 兰溪县(市)石渠乡计生专干
1989.11-1992.05 兰溪市上新方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1992.05-1998.08 兰溪市横木乡党委副书记(其间:1995.08-1998.06 在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企业政工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8.08-2002.02 兰溪市白沙乡党委副书记
2002.02-2003.08 兰溪市下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3.08-2004.04 兰溪市下陈乡党委书记、乡长
2004.04-2006.05 兰溪市柏社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05-2006.12 兰溪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
2006.12-2017.03 兰溪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2017.03- 兰溪市残联正科级调研员
2018.05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