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经中共兰溪市委批准,中共兰溪市纪委、兰溪市监委对兰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高瑞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瑞浓
违反政治纪律,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配偶谋取利益;
违反生活纪律;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巨额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高瑞浓身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兰溪市委批准,中共兰溪市纪委、兰溪市监委决定给予高瑞浓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高瑞浓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高瑞浓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其违法犯罪的原因是主观上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思想逐渐蜕变、堕落、腐化,欲望膨胀,贪财之心抬头。表示对不起组织三十多年的培养和关怀,对不起全市残疾人,对不起单位和同事,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妻儿。同时感谢党组织的挽救教育,愿意接受组织对自己的处理。
高瑞浓简历
高瑞浓,男,汉族,浙江兰溪人,1966年10月出生,1986年1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6.01-2000.08 在兰溪市诸葛镇人民政府工作,历任财政总会计、工作片副片长、片长,镇长助理等职(其间:1998.08-2001.06 在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0.08-2002.01 兰溪市兰江镇城南办事处主任
2002.01-2003.12 兰溪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办主任
2003.12-2005.12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征地拆迁办主任
2005.12-2009.04 兰溪市上华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办主任、张坑工作片主任
2009.04-2012.09 兰溪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2012.09- 兰溪市残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8.04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