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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兰溪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在项目审批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5-0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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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兰溪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兰溪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在项目审批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建设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3984706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
联系人:张正权 联系电话:88884841。
附件:1.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兰溪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 关于在项目审批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