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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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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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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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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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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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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兰溪市审计局对兰溪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16个乡镇街道50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根据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2016年,兰溪市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798.2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334.25万元),项目支出7024.23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335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支出3216.9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兰溪市实际完成新增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14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315套,基本建成1404套,竣工1291套,交付843套;实际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并通过验收251户,已发放251户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88.2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兰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人群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底,兰溪市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户,比2015年增加535户,增长35.86%。2016年改造农村危房251户,比2015年增加45户,增长21.84%,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增加,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2016年,兰溪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1315套、竣工1291套,安置棚户区居民471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33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14户,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入住42套,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惠民效果更加明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开工、基本建成、交付任务尚未完成。2016年兰溪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交付任务分别是2741套、1424套和931套,实际棚户区改造分别完成新开工1315套、1404套和843套,比开工任务数分别少1426套、20套和88套

(二)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抽查发现:有1个项目拆分设计项目,涉及金额62.20万元;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141.11万元。

(三)房屋征迁评估工作不够规范。抽查发现,主要有:房屋征迁评估中对评估费用超过10万元的评估项目未经政府采购;房屋征迁评估委托合同中未按规定签订违约责任;估价报告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按规定签字和盖章;部分应记录的评估事项未按评估规范记录评估工作底稿;个别评估公司涉嫌超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等。

(四)其他方面:2016年底,有44户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不符合兰溪市保障性住房待遇享受条件,未及时退出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公共服务用房130.60万元租金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租金,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251户未有产权认定登记等。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在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对评估公司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及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评估不规范问题,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兰溪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至2017年10月底,已按规定将130.60万元公共服务用房租金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213万元已拨付至建设项目,取消保障资格或调整待遇44户。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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