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69646177T/-00000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15-06-18 16:05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金华市统计局

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金政发〔2013〕25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9个县(市、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金华市统计局和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基本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活动的法人单位9.76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90万个,增长100.8%;产业活动单位10.80万个,增加5.05万个,增长87.8%;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91万个,增加10.13 万个,增长25.4%(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9.76

100.0 

  企业法人

8.29

84.9

  机关、事业法人

0.35

3.6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1.12

11.5

  二、产业活动单位

10.80

100.0 

  第二产业

3.90

36.1

  第三产业

6.90

63.9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32.91

100.0 

  第二产业

5.39

16.4

  第三产业

27.52

83.6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注2〕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61万个,占37.0%;批发和零售业2.95万个,占30.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0.91万个,占9.3%。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18万个,占5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00万个,占21.3%;制造业5.34万个,占16.2%(详见表1-2)。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79.85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7.03万人,增长45.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3.16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23.07万人,增长28.8%。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10.76万人,占39.6%;建筑业98.83万人,占35.3%;批发和零售业17.52万人,占6.3%。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55万人,占38.3%;制造业38.32万人,占3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58万人,占11.2%(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单位数(万个)

从业人员(万人)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合 计

9.76

32.91

279.85

103.16

  采矿业

0.01

0.01

0.18

0.06

  制造业

3.61

5.34

110.76

38.3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3

0.01

1.03

0.02

  建筑业

0.17

0.03

98.83

0.15

  批发和零售业

2.95

17.18

17.52

39.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13

7.00

3.90

11.58

  住宿和餐饮业

0.12

1.47

2.98

6.5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8

0.01

1.33

0.03

  金融业

0.05

2.39

  房地产业

0.25

0.01

2.63

0.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53

0.21

5.05

0.6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20

0.08

2.28

0.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05

1.8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10

1.34

0.97

4.90

  教育

0.27

0.06

8.61

0.37

  卫生和社会工作

0.08

0.10

4.12

0.2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18

0.06

2.86

0.3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91

12.23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396个,从业人员3632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97个,从业人员365人。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29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4.66万个,增长128.4%。其中,内资企业占9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2.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88.4%(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

  合 计

8.29

  内资企业

8.05

  其中:国有

0.02

        集体

0.06

        有限责任公司

0.30

        股份有限公司

0.04

        私营

7.34

  港、澳、台商投资

0.07

  外商投资

0.17


       二、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5824.5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45.9%,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4.1%。
  三、小微企业〔注3〕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7.98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5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43.1%;批发和零售业2.92万个,占35.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39万个,占4.7%。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22.02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3.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2.21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7%;批发和零售业14.21万人,占5.6%;建筑业11.55万人,占4.6%。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28.0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713.5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5%;房地产业1207.14亿元,占7.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18.26亿元,占6.4%(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

(万个)

(万人)

(亿元)

  合 计

7.98

122.02

7428.04

  采矿业

0.01

0.18

15.39

  制造业

3.57

82.21

3713.5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3

0.57

84.99

  建筑业

0.14

11.55

181.68

  批发和零售业

2.92

14.21

757.1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13

1.84

89.66

  住宿和餐饮业

0.12

1.82

48.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8

0.60

18.07

  房地产业

0.15

1.55

1207.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0.39

3.56

1018.2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15

1.31

47.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03

0.34

51.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09

0.87

11.37

  其他未列明行业

0.17

1.41

183.70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注4〕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247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3.0%。其中,节能环保产业90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1%;新材料产业1204个,占1.5%。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32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1%。其中,节能环保产业3.79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5%;新材料产业4.99万人,占2.0%。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9.0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
  五、主要经济结构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5.0%,比2008年末提高了10.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6%,下降了3.3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1.4%,下降了6.6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9.9%,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6.4%,下降了1.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3.7%,提高了0.2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39.2%,比2008年末下降了6.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0.8%,提高了6.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5.3%,比2008年末下降了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24.6%,提高了2.1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6.4%,比重比2008年末上升了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6%,下降了1.2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37.4%,比2008年末下降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2.6%,上升了1.5个百分点。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经相关部门批准,领取了准运证,独立从事交通运输的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没有数据的以“—”表示。
 

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金华市统计局

金华市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法人单位3.66万个,从业人员111.97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1.0%和24.5%。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国有50个,占0.1%;集体187个,占0.5%;私营3.4万个,占93.9%。
  在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占0.5%,集体占0.3%,私营占82.7%(详见表2-1)。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06个,制造业3.61万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15个,分别占0.3%、98.8%和0.9%。
  在工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2%,制造业占9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纺织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2%、11.5%和10.0%(详见表2-2)。
  表2-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36555

111.97

   其中:国有

50

0.57

         集体

187

0.3

        有限责任公司

779

8.77

        股份有限公司

111

2.27

        私营

34321

92.6

  (二)资产总计和总资产贡献率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53.59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09.3%。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注1〕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10.6%,比2008年提高1.8个百分点。(详见表2-2)
  表2-2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指标名称

全部工业

规上工业企业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36555

111.97

5953.59

1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97

0.17

14.39

12.7

开采辅助活动

其他采矿业

5

0.01

0.32

农副食品加工业

380

0.91

62.49

8.8

食品制造业

327

0.93

54.22

9.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16

0.38

23.87

11.9

纺织业

2500

11.21

582.71

9.7

纺织服装、服饰业

3108

12.83

381.23

11.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915

2.64

56.16

15.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15

1.23

29.67

7.9

家具制造业

960

3.14

119.3

9.5

造纸和纸制品业

928

2.01

101.38

9.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80

2.5

100.98

11.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363

10.1

405.5

11.6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6

0.04

2.98

41.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73

2.68

207.83

11.9

医药制造业

142

1.59

167.81

15.8

化学纤维制造业

137

0.72

113.96

4.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596

5.13

243.01

9.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195

5.4

278.97

10.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32

0.96

104.67

1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80

1.71

248

8.4

金属制品业

5994

17.03

684.52

11.8

通用设备制造业

2405

6.82

435.48

10.4

专用设备制造业

1170

2.93

144.79

10.9

汽车制造业

588

3.24

384.2

6.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20

2.14

124.58

10.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395

5.35

336.76

11.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06

4.26

232.99

12.5

仪器仪表制造业

176

0.57

19.36

14.6

其他制造业

848

2.25

83.11

12.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6

0.06

4.74

40.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3

0.02

0.5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27

0.72

152.49

15.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0

0.05

8.74

4.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

0.26

41.2

6.5

  (三)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注2〕(简称R&D,下同)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955个,比2008年增长121.6%,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7%。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7016人年,比2008年增长64.9%。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7.9亿元,比2008年增长160.3%;R&D经费投入强度〔注4〕为1.18%,比2008年提高0.42个百分点。(详见表2-3)。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63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91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78.1%、110.4%;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7.1%,比2008年提高2.7个百分点。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

 

R&D经费支出(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合 计

47.9

1.18

  制造业

47.08

1.23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0.43

0.76

      食品制造业

0.61

1.6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30

2.10

      纺织业

3.34

0.7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4

0.7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19

0.4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08

0.86

     家具制造业

0.20

0.34

     造纸和纸制品业

0.33

0.5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15

0.3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5

1.32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02

0.4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

1.40

    医药制造业

3.32

2.98

    化学纤维制造业

1.14

1.6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40

1.6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5

0.7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41

0.3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75

0.27

   金属制品业

4.40

0.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4.47

2.26

  专用设备制造业

1.89

2.17

  汽车制造业

3.13

1.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13

1.2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95

1.8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62

3.0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31

2.12

  其他制造业

1.16

1.8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82

0.3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82

0.40


  (四)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注3〕(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87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4.9%。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8.88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8.9%;R&D经费投入强度为2.91%,比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高1.73个百分点(详见表2-4)。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7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68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4.7%,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7.6个百分点。

表2-4 按领域分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8.88

2.91

  1.医药制造业

3.32

2.2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0.04

3.77

  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5.06

2.94

  4.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0.46

2.43


  二、建筑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单位1731个,从业人员98.83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82.0%和66.3%。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4个,占全部建筑业法人单位的0.2%;集体14个,占0.8%;有限责任公司180个,占10.4%;股份有限公司12个,占0.7%;私营1508个,占87.1%。按行业分:房屋建筑业占31.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1%,建筑安装业占8.7%,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4.0%。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占全部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3%,集体占0.4%,有限责任公司占41.3%,股份有限公司占1.8%,私营占55.4%。按行业分:房屋建筑业占80.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9%,建筑安装业占0.5%,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0%。
  2013年末,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4.91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171.7%(详见表2-5)。

表2-5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731

98.83

1304.91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4

0.34

4.39

  集体

14

0.43

8.49

  有限责任公司

180

40.83

602.87

  股份有限公司

12

1.78

14.40

  私营

1508

54.76

657.06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房屋建筑业

541

79.62

948.69

  土木工程建筑业

451

15.69

279.48

  建筑安装业

150

0.51

22.94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89

3.01

53.80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4]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金华市统计局

金华市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金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29475个,从业人员17.52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04. 8%和142.3 %。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5.5 %,零售业占34.5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9.5%,零售业占40.5%。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5.5%;私营从业人员占76.3%。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1.53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86.5%。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5.91亿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5.63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69.9%和225.8%(详见表3-1)。

表3-1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9475

17.52

1171.53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27981

16.74

1133.04

  其中:国有

32

0.07

37.30

  集体

116

0.16

9.09

  有限责任公司

846

1.72

200.11

      股份有限公司

89

0.24

43.34

      私营

25200

13.38

819.13

  港澳台商投资

282

0.21

10.22

  外商投资

1212

0.57

28.27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19307

10.42

775.91

  农、林、牧产品批发

565

0.47

18.2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48

1.15

79.8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687

2.73

178.5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118

1.23

61.9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96

0.37

23.9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780

1.16

201.1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150

1.09

90.24

  贸易经纪与代理

3445

1.73

77.03

  其他批发业

918

0.50

44.85

  零售业

10168

7.10

395.63

  综合零售

346

0.79

55.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33

0.67

15.9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41

0.79

32.2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59

0.27

16.0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48

0.62

15.07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966

1.44

183.0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96

0.52

20.6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93

0.39

21.2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586

1.60

35.8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308个,从业人员3.75万人,资产总计168.58 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9.6%、67.4%和210.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单位数占87.9%;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47.2%(详见表3-2)。

表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308

3.75

168.65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13

0.57

8.70

  集体

18

0.03

1.17

  有限责任公司

108

1.00

91.83

      股份有限公司

7

0.37

8.08

      私营

1150

1.77

58.62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其中:道路运输业

367

1.79

63.37

        水上运输业

13

0.01

0.45

        航空运输业

9

0.05

6.87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760

0.91

34.58

  仓储业

45

0.21

55.30

        邮政业

112

0.79

8.02


  三、住宿和餐饮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1225个,从业人员2.98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81.5%和25.5%。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1.6%,餐饮业占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6.0%,餐饮业占44.0%。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8.3%;私营从业人员占69.5%。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14.6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60.6%。其中,住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48亿元,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14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0.3%和103.5%(详见表3-3)。
  表3-3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225

2.98

114.62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8

0.08

1.31

  集体

9

0.01

0.08

  有限责任公司

54

0.68

40.46

      股份有限公司

1

0.06

0.68

      私营

1082

2.07

70.56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住宿业

632

1.67

86.48

  旅游饭店

122

1.12

69.49

  一般旅馆

475

0.51

16.55

  其他住宿业

35

0.04

0.45

  餐饮业

593

1.31

28.14

  正餐服务

439

1.07

26.20

  快餐服务

67

0.13

0.83

  饮料及冷饮服务

29

0.05

0.40

  其他餐饮业

58

0.06

0.7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20个,从业人员1.29万人,资产总计181.95亿元。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90.9%;私营从业人员占51.9%(详见表3-4)。

表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820

1.29

181.95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45

0.28

13.42

      股份有限公司

7

0.26

138.01

      私营

745

0.67

14.97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8

0.41

117.1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51

0.21

44.0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1

0.67

20.68


  五、金融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547个,从业人员2.39万人(详见表3-5)。

表3-5  金融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547

2.39

  货币金融服务

152

1.72

  资本市场服务

239

0.12

  保险业

65

0.50

  其他金融业

91

0.05


  六、房地产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法人单位2498个。其中,房地产开发547个,物业管理361个,中介服务736个。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2.63万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0.93万人,物业管理1.00万人,中介服务0.34万人。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067.5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1936.59亿元,物业管理28.35亿元,中介服务业18.38亿元(详见表3-6)。
  表3-6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498

2.63

2067.53

  房地产开发经营

547

0.93

1936.59

  物业管理

361

1.00

28.35

  房地产中介服务

736

0.34

18.38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805

0.30

49.37

  其他房地产业

49

0.07

34.8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952个,从业人员4.14万人,资产总计1393.44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15.5%、68.2%和104.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4.6%;私营从业人员占58.7%(详见表3-7)。

表3-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952

4.14

1393.44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39

0.57

31.44

  集体

117

0.23

6.19

  有限责任公司

319

0.77

1115.76

      股份有限公司

26

0.05

34.93

      私营企业

3345

2.43

197.51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租赁业

437

0.20

12.10

  商务服务业

3515

3.94

1381.35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99个,从业人员1.74万人,资产总计55.71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79.8%、170.7%和204.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50.5%;私营从业人员占48.3%(详见表3-8)。

表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599

1.74

55.71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0.00

  其中:国有

46

0.10

4.92

  集体

34

0.03

0.68

  有限责任公司

163

0.23

13.59

      股份有限公司

10

0.01

0.61

      私营

807

0.84

28.68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研究和试验发展

143

0.09

3.98

  专业技术服务业

696

0.99

35.0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60

0.67

16.67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33个,从业人员0.93万人,资产总计11.67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0.4%、77.3%和139.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91.4%;私营从业人员占89.2%(详见表3-9)。
  表3-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933

0.93

11.67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11

0.01

0.15

  集体

6

0.01

0.02

  有限责任公司

36

0.07

1.60

      股份有限公司

3

0.00

0.02

      私营

853

0.83

9.75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居民服务业

382

0.38

3.7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82

0.36

5.42

  其他服务业

169

0.19

2.46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70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7个。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2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7万人。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12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52亿元。
  十一、教育
  201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67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28个。
  教育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61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88万人。
  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2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5.56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201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71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71个。
  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9万人。
  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2.80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785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0个。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6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58万人。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5.22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9.02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135个。其中,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单位2245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5161个。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23万人。其中,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4万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49万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