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4527258H/2015-87304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关于公布兰溪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及非物质文化重点保护项目传承基地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兰政发〔2015〕15号
2015-03-09
主动公开
-
有效
发布时间: 2015-03-09 11:1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传统榨油技艺等11个项目列为我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将三峰山孝道文化传承基地——三峰殿口村等2个单位列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传承基地,现予以公布。 附件:1.兰溪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传承基地名单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兰溪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一、传统技艺 1.传统榨油技艺 2.兰溪草编 3.杆秤制作技艺 4.兰溪竹编 5.笠帽制作技艺 6.蜈蚣酒制作技艺 7.传统打铁技艺 二、民 俗 8.黄大仙祭祀 9.月半节 三、传统医药 10.诸葛中医药文化 四、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11.兰溪南拳 附件2 兰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传承 基地名单 1.三峰山孝道文化传承基地——三峰殿口村 2.三峰山孝道文化传承基地——黄店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