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按照《县(市、区)纪委向金华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金纪发[2014]7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
一、常态工作定期报告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年度工作部署的情况,推动本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工作情况,12月底前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办公室
(二)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部署情况。包括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按要求及时上报
受理部门:市纪委办公室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及当月查处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数、处理人数、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典型案例,以及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每月月底前
受理部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党员干部问责情况。包括被问责人的基本情况、问责领域、简要案情、问责结果、党政纪处分情况、典型案例等。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前报送本季度实施问责的基本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包括当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的工作计划。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前报送
受理部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部署前、完成后分别及时报告
受理部门:市纪委宣传教育室
(七)本单位追逃追赃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每年6月底汇总报告半年工作情况,12月底汇总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
(一)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准则等方面问题。
报告主体: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
报告形式:当面报告
时限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受理人:市纪委书记和联系本单位的市纪委班子成员
(二)本辖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实施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实施追责后3个工作日内
受理部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提前15日报告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四)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受党政纪处分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处分决定下发之日起2日内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五)除市纪委通知外出参加培训、会议外,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工作日离开兰溪区域内2日以上的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一般须提前2天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离开兰溪区域的即时报告。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六)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名称、时间地点、死亡及重伤人数、责任追究总人数、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实行问责和组织处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等。
报告形式: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参与调查前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3日内书面报告
受理部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案件查办专题报告
(一)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
报告形式:密电或涉密信函
时限要求: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报告
受理部门: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二)在办案调查期间发生对象死亡、伤残、逃跑等安全事故的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或涉密公文
时限要求:事发后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处理进展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三)本辖区重大涉腐网络舆情和涉及党纪问题的案件线索。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初步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
受理部门:市纪委纪检监察室
(四)自办移送案件移送函。
报告形式:移送函
时限要求:移送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
受理部门:市纪委纪检监察室
四、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一)发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发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及其他重大突发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第一时间电话报告,4小时内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进展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纪检监察室
(二)发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和涉密公文
时限要求:发现后第一时间电话报告,4小时内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进展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三)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违纪违法的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发现后第一时间电话报告,4小时后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有关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四)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境)逾期或滞留不归,违反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以及个人不良行为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等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发现后第一时间电话报告,4小时后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有关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五)本单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出现严重病情、伤情、离岗去向不明以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涉嫌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
报告形式: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事发后3日内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六)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因公殉职或在抗灾救灾、维护稳定、见义勇为等过程中英勇牺牲或受伤情况。
报告形式:电话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第一时间电话报告,10小时后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有关情况
受理部门:市纪委干部室
(七)本单位重大涉腐网络舆情和涉及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舆情信息。
报告形式:电话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重大涉腐舆情第一时间电话报告,3小时内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进展情况;日常舆情按要求定期上报
受理部门:市纪委宣传教育室
(八)发生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大规模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事件。
报告形式:电话和书面报告
时限要求:第一时间电话报告,3小时内书面报告具体情况,此后持续报告实时动态及处置情况
受理部门:大规模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报市纪委信访室,其他重大事件报市纪委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