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8411527F/2013-27744
安全
通知
关于成立云山街道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山街道
云街办〔2013〕50号
2013-08-29
主动公开
废止
发布时间: 2013-08-29 00:0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大队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街道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强镇”建设,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质量强省”建设及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当地政府年终综合目标任务考核等相关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云山街道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崎峰 副组长:赵仲君 成 员:洪兴荣 郭良 赵辉 邵春琴 舒小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兰溪市城区质量技术监督所,邵春琴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8806911。 附件:1.云山街道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2.云山街道村居协管员 3.云山街道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 兰溪市云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抄送: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兰溪市云山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印发 附件一 云山街道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街道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领导,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强镇”试点活动,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工兴市”战略,树立“以质取胜”的思想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食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意识,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稳定和谐发展,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实现企业强、行业强、区域强“三强”工程体系目标,及扎实推进云山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质量强镇”作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及时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特别是“从源头抓质量”的意识,提高企业避风险的能力。 2、建立健全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整合部门力量,制定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行动预案及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受理产品质量安全投诉时,对群众反映较强烈,关注度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4、突出监管重点,完善监管模式,针对重点监管产品、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建立企业数据库,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三员”队伍建设,落实食品、特种设备、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与检(巡)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视事前预防、预测、预警,做到监管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 5、加大对街道企业的品牌培育力度,重点加强企业申报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项目、浙江名牌、金华名牌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走品牌强企之路。围绕“质量强镇”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6、建立街道各职能部门与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的相互交流机制,共同把好安全关。 7、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定期分析制度 8、定期召开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公布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 三、活动安排 1、每季度召开一次产品质量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每半年对产品质量安全发布相应预警,对产品质量情况实行监控和分析预测。 3、定期公布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名单,并在云山街道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做好产品质量整治工作。 4、定期与商会、协会相关人员进行信息交流,做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资料共享,确保我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确保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积极推进政府质量负总责。 2、加强领导,按照分工,把工作做扎实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具体负责工作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抓出实效。 3、积极探索新思路,开拓创新,注重实践,为下一步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工作思路,为全面提升我区产品质量而努力。 附件二 附件三 云山街道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 (2013年—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监管工作,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负总责和乡镇首席质量监督官制度,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3年---2015年质量安全三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强镇战略为主线,以质量安全为底线,切实强化质量安全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民生、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夯实质量安全基础,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要全面树立“质量兴、云山兴”的思想,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以质取胜,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镇之路。 二、工作目标 在乡镇首席质量监督官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三员” (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和企业安全员)作用,通过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检查以及标准化、名牌建设,使全街道的产品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全民的质量意识显著增强,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转变,技术标准、品牌战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凸显,达到金华市质量强镇示范镇创建要求。街道、村、企业三级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争取辖区内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控制在90%以上,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13年:争取辖区内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控制在85%以上,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14年:争取辖区内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控制在88%以上,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15年:争取辖区内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控制在90%以上,努力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三员”队伍素质。工作例会由乡镇首席质量监督官负责召集,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2次)。通过会议认清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工作创新,对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根据需要及时联系市质监局做好业务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打造一支以乡镇首席质量监督官为核心,以“三员”为生力军的基层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发挥“三员”力量,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日常监管措施,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日常检查由辖区内质监所负责,“三员”配合,并做好书面记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由乡镇首席质量监督官牵头,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要普查建档,分类整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把我街道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营造质量工作环境。大力开展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加强企业内部的全员、全过程管理,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和标准化水平确认以及产品质量等领域的强制或自愿认证。大力宣传加强质量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引导和研究,科学制订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将企业巡查情况、年度报告情况、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督信息作为诚信评价的主要内容。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律组织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维护本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加强标准化、名牌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街道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要大力实施标准化,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引导我街道企业大力争创金华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和各级政府质量奖,加强对自主品牌的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产品质量安全已经纳入市平安综治考核的一项内容,街道政府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质量建设。乡镇首席质量监督官要协调领导全街道质量工作,经济发展办负责日常事务。各村、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针对质量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质量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凡不按要求制订措施、普查建档、落实整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村,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行动中搞地方保护主义、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推诿扯皮的政府工作人员、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引导,普及质量知识。深入宣传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动员广大群众投身质量事业,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