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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横溪镇2010年度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试 行)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横溪镇

  • 发文字号:

    横委[2010]15号

  • 成文日期:

    2010-04-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横溪镇2010年度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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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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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村主职干部的管理考核,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基本报酬的激励保障功能,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兰溪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实施办法(试行)》(兰委办[2010]8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岗位目标考核、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四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另设奖励分考核。
(一)平时考核( 15分)
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政策、决议的坚决性的考核。包括平时出勤(3分),参加会议、培训、集中活动的记律(4分),镇交办的工作(5分),贯彻上级政策(3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岗位目标考核( 68分)
即开展村级民主自治、建设新农村的坚定性的考核。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自身建设(12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18分)、创业承诺(8分)、新农村建设(12分)、社会事业(计划生育)(12分)、村级集体经济(6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民主测评(10分)
实行三级测评,即村内民主评议(3分)、村主职干部互评(3分)、除班子外的镇机关干部联评(4分),具体办法详见横委[20108号文件。分数折算办法:村评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7+基本称职票数*4+不称职票数*1)/总有效票数]* 0.3 ;互评分办法同村评分;镇评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7+基本称职票数*4+不称职票数*1)/总有效票数] *0.4
(四)综合评价(7分)
党政班子成员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年来在团结协作、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工作的效率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五)奖励分考核
1重点工作。市或镇确定的重点工作(兰义快速通道建设,园区平台拓展、污水管网建设,梅溪治理等)能实施无障碍施工,根据涉及村工作量大小以及工作实绩,可酌情加1—5
2、指令性工作。除市考核的重点工作外,其他凡被列为阶段性、突击性或试点工作的村,能按时完成,工作出色的可酌情加1—5
3创造性工作。某项工作成绩突出,被市级以上充分肯定和推广的村,可酌情加1—5分。
4、村规模系数。行政村按人口规模计考核系数;500人以下考核系数为0.98,501—1000人为1.00,1001-1500人为1.02,1501—3000人为1.04,3001人以上为1.06(综合评价分和附加分不计系数)。具体人口数以去年派出所年报数据为准。
重点工作、指令性工作、创造性工作的认定及应加分值由镇党委研究确定。
四、考核办法
1、建立考核小组。组长:戴建辉,副组长:沈文忠, 组员:陈红日、钟建仙、李俊麟、钱旭江、丁军华、林根花、周增节、黄爱芳、朱鲸、卢文斌、施荣军、胡健民。
2、阶段考核。牵头考核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考核频度按时、负责的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建档并于次月15日前上报组织员,同时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村主职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和教育。
3、年终考核。在阶段考核的基础上,牵头考核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考核步骤、考核内容进行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列表建档,并于次年115日前上报组织员。
4、镇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村书记、主任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与表现评出综合评价分。
5、等次确定。原则上优秀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额控制在15%以内;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从低分到高分按20%名额确定(出现附表中和《兰溪市在职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中所列的不称职情形的按不称职确定)。
(五)纪律与要求
村主职干部应自觉接受评议与考核。各考核小组成员、工作片、联村干部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一律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主职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小组反映,“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或通过非法手段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横溪镇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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