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粮油生产扶持实施办法(试行)》政策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巩固油菜种植规模,市农业农村局对《兰溪市粮油生产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兰溪市粮油生产扶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横山路505号,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24579206@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
联系人:李琪 联系电话:0579-88899743。
关于《兰溪市粮油生产扶持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情况说明.doc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结果反馈:
《兰溪市粮油生产扶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5日期间,通过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截止4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3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业农村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624579206@qq.com
联系人:李琪;联系电话:0579-88899743。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5日
发布时间:2026-03-26
截止时间: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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