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精准保障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兰建设〔2025〕29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fgc1952@163.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陈 婷 联系电话:0579-89011955
附件:
1.《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doc
2.《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修订意见.doc
3.《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起草说明.doc
结果反馈:
《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7月29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采纳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体育场路75号,兰溪市房地产管理处住保科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fgc1952@163.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0579-89011955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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