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科学引导森林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森林资源实现持续稳定增长,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补充林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6〕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本年度起,对全市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全面实施占补平衡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科,邮编:3211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8812392
附件:1.兰溪市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兰溪市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5日
发布时间:2026-08-05
截止时间: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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